《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进口中国的保健食品需要备案登记管理。向中国进口的膳食补充剂的国外生产企业应当向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进口膳食补充剂备案或者注册,取得注册证; 同时,中国境外的公司应在中国设立常驻代表机构或委托中国代理人办理注册或备案,并取得相关证明。

CCIC Chicago Inc. 的服务内容包括:

  • 美国膳食补充剂产品输华注册、备案咨询
  • 中国膳食补充剂产品法规咨询
  • 保健食品标签合规性审核
  • 进口美国的保健食品原材料企业工厂验厂
  • 保健食品产品溯源